中矿联呼吁降低矿业企业增值税
2005年05月31日 10:52 1151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中矿联建议把矿业和农业并归为第一产业。如果矿业一旦由第二产业跃居第一产业,其相关的税收政策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把矿业作为一般加工产业(二次产业)征收增值税,意味着纳税基数大。”国土资源部开发司司长贾其海解释说,矿业不需购进许多原材料就可生产,最终在征税时其增值部分几乎相当于最终销售额,当然数字大;而一般加工产业中,可能原材料金额就占到销售额的60%乃至80%,增值的部分少,纳税基数小。
一家生产铁精粉的民营企业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一般矿业需要交纳的税种中最主要的有增值税(10%以上)、资源税(原矿4.8元/吨,铁精粉10多元/吨)以及资源补偿费(占销售收入的3%)。而对加工产业和矿山企业采取同样标准征收增值税,矿山企业无疑“吃亏了”。矿山企业需交纳的增值税就远远高于加工产业。
国土资源部经济研究院邹永生介绍说,我国当初在计划经济时代将矿业划归为第二产业,因为资源归国家所有,国有企业应该为国家多做贡献,所以征收的税额较高;现在企业逐渐放开实行公司制,而整个矿业的税收体制并没有跟着改变。目前国家正在修编新的《矿产资源法》,许多专家针对税收体制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质疑。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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