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甘肃用电工业企业电耗超标将被整顿或关闭

2005年03月31日 9:15 108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行业动态]甘肃用电工业企业电耗超标将被整顿或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用电行为,甘肃省日前出台了《甘肃省工业产品电耗定额限额管理规定》,将对用电工业企业超过单位产品电耗限额,逾期不治理或未达到要求的,责令停止整顿或关闭。   规定要求,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用电企业电耗定额由甘肃省经济委员会组织审定;年用量1000万千瓦时以下的工业用电企业电耗定额由各市(州)经济主管部门审定。电耗定额每两年审定一次。   工业用电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本企业电耗定额和限额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内部还应当确定此项工作的主管领导,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有专职人员负责电耗定额管理工作的具体业务,工业用电企业应当加强电能计量管理,配备并完善本企业产品单耗核算的电能计算装置,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做好电耗定额的考核、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工业用电企业新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生产设备,在正式投产生产后可允许有三个月的试生产期,试生产期间该设备的产品单耗不纳入考核范围,在第四个月起纳入考核范围。工业用电企业不得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电工艺设备,对在用的高耗电工艺设备应当按规定进行改造、更新、淘汰。   规定要求,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1.拒绝或不配合电耗定额审定的;2.超电耗定额严重的;3.超电耗限额的。对于首次超电耗定额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对于连续出现超电耗定额的,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用电工业企业超过单位产品电耗限额,情节严重的,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治理未达到要求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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